不知道是金钱越来越重要,还是人的感情越来越不可靠,如今的年轻人只要一开始谈婚论嫁,钱就似乎是个不得不提的问题。
婚前财产公证怕伤感情?婚内AA制没有必要?产权证上你掏钱我署名?一切曾经在昏了头的时光里被认为是爱情的必要附属品的接纳与赠与,一旦被时间和物质的洪流洗刷干净,竟然显得那么冲动与轻率。
于是当身边的教训已经足够深刻,当清醒之后的眼睛里开始容得下别的东西,却发现,当婚姻的空壳里已经没有了叫做感情的东西,剩下的就只有唯一可以依靠,可以依赖它来治疗伤口的——金钱。可是这个时候,这唯一的依靠却又一次把两个人捆在一起,扯不清,分不明。离婚不是“排排坐,吃果果”,不能“你一个,我一个”。既然决定要分开,一分一厘都要拆解清楚,残存的一点感情却在纠缠中分崩离析,荡然无存。当两人各自捧着自认为太少的收获各奔前程,内心领悟到的却是,在时间的长河里头,其实感情才是金钱真正的附庸。
“我爱你”越是泛滥的年代,“天长地久”就越是稀有。谁都明白这个道理,婚前财产公证也未必就伤感情,可是问题在于,谁先提出来,谁就明显小气且用情不深。
所幸法律是随着时代进步的。但法律是铁面无私的,在感情破裂的前提下,细化的条文至少可以避免一些尴尬和争吵。只是这样一来,夫妻这对同林鸟就不光是在大难临头的时候才各自飞,而是在生活中就各抓各的虫子,各管各的事了。
至于这样的变化究竟是更多情还是更无情了,那是法理学家和道学家们要争论的问题,其他人照章办理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