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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遭遇家庭暴力可去救助站避护
作者:编辑    文章来源:婚姻家庭指导中心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5-13         ★★★

  温州晚报讯 (林文) 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可去救助站寻求避护……记者昨天从有关部门获悉,《浙江省社会福利发展“十一五”规划》出台,该规划涵盖孤儿、重点优抚对象、残疾人以及其他困难群众的福利项目。这是全国首部社会福利发展规划。
  据有关人员称,近年来家庭暴力的范围和形式有所变化。该现象以前多见于农村,近年来城市家庭的比例也有所提高,甚至教师、白领等“高知”家庭也频频出现暴力现象。层次相对较高的夫妻,则“变相”为不打、不骂、不理、不睬的冷暴力,其“杀伤力”比一般家庭暴力有过之而无不及。今后,因遭受家庭暴力,而被迫离家出走的妇女,可以暂时去救助站寻求避护。

  据悉,我市去年出台的有关反家庭暴力规定中,就提出让妇女到救助站避护。每逢有遭受丈夫殴打、离家出走的妇女来求助,市救助站都积极帮助她们渡过难关。不过求助者以外地妇女为主,本地人寥寥无几。

  据悉,有关部门将拓展救助站管理服务功能,及时救助城市流浪乞讨人员,并联合区域相关福利机构和社会组织,使其逐步成为遇到突发性灾害的家庭、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走失儿童和老人等暂时无家可归群体的保护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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