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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哥的偷窥让我婚姻流产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0-12         

1、1967年12月我出生于青岛。虽然“有妈的孩子像个宝”,但我的整个少女时代却像杂草一样是在无助和动荡中度过的———我出生之前,比我大三岁的哥哥因一岁时的一场高烧导致的大脑发育不良而成为了一个白痴症患者。视儿子为掌上明珠的父母为此心痛欲碎,也甚感对不起我的哥哥。为了让哥哥独享他们的爱,他们曾决定不再生孩子。

可后来又担心哥哥在他们百年之后没有依靠,才又把我带到了这个世界———这一切都是父母亲口告诉我的。他们并不认为这对于我来说有什么不公平,也就从不在我面前避讳什么。从四五岁开始,我就在父母的指使下洗碗、扫地,给哥哥洗满是尿迹的裤子;十一二岁的时候,父母带着哥哥去公园、郊外“开发智力”,我则被留在家中做那些永远也做不完的家务活儿。不仅如此,每当我和哥哥发生冲突的时候,无论过错在哪一方,受到父母责备和训斥的永远是我……

哥哥并没有因我的牺牲而变得正常。从十七岁开始,他渐渐不再满足于从美人图片中得到的快乐和欢娱。只要一看见年轻、漂亮的女孩子,他就会异常兴奋地大喊大叫。

大多数人都能一眼看出他不是一个健全人,不会和他一般见识,最多骂几声就一走了之。但若是遇到自我意识强一些的姑娘,他可就没有那么幸运了。20岁那年,他因为在街上对一位小姐“图谋不轨”,被对方闻讯而来的男友打得鼻青眼肿!那一次,打人者被罚了医药费,我父母也受到了警告:“看好你们的儿子。再见他出来惹是生非,我们就要了他的命!”

被限制了外出自由的哥哥很快就吃起了“窝边草”。他躲在我的房门外从门缝看我换衣服,趴在卫生间的印花玻璃上看我洗澡。有时,我正在阳台上晒衣服,他却不知什么时候站到了我身后,那一脸的淫笑令我不寒而栗!

这一切都发生在母亲的视线内,可母亲却总是不以为然:“他是你的亲哥哥,多看你几眼有什么关系呢?再说,他也未必是想看什么。他只是想知道你在不在家而已……”我很怕混沌无知的哥哥在母亲的偏袒、纵容下会有更荒唐的举动,可我躲不开,也逃不掉。

2、1993年春节,按照父母的安排,我和李军结婚了。根据婚前的“君子协议”李军入赘我家。我说不上喜欢李军,可他毕竟是我孤立无援的生活中的一根救命稻草。

尽管我知道李军对我的感情中有经济利益的考虑———李军家在农村,四年的高等教育并没有将他打造成一个精神贵族。在他还只能靠工资奔“钱”程的时候,入赘是他在这座城市安居乐业的一条捷径。

随着一家人的朝夕相处,哥哥的行为很快就成了包在纸里的火。最初,李军因为意识到自己“人在屋檐下”的地位,没有表现出明显的恼怒,而是在哥哥偷窥的时候用零食和玩具转移他的视线。

可哥哥的“朽木不可雕”使李军不久就失去了耐心。他开始悄悄地用拳脚取代零食和玩具促使哥哥长记性。李军的行为当然躲不过我母亲的眼睛。她立刻发出了警告:“我把丑话说到前面,这是我的家,是龙也得给我盘着。否则,别怪我翻脸不认人!”

母亲的盛气凌人从李军走进我们这个家的第一天起就是显而易见的,但像这样将矛头直指李军还是第一次。在我父母面前,李军什么也没说,回到我们自己的房间就免不了要迁怒于我。我委屈,我无辜,可我觉得是自己对不起李军,所以,我只能忍气吞声。

矛盾却没有就此停止激化!1994年3月的一天,我正在洗澡,哥哥突然鬼使神差将卫生间的门拽开。李军闻声从房间出来,一见哥哥正一脸淫笑地瞪着正手忙脚乱忙着遮挡身体的我,顿时疯了一样扑了上去。

尽管父母拼命地拉着李军解释“哥哥要上厕所,他不知道妹妹在洗澡。”李军还是把哥哥打得像杀猪一样嚎叫!见哥哥吃亏了,母亲拨打了“110”报警。民警虽然把李军带到了派出所,可清官难断家务事,只象征性地批评了李军几句,就把他放了回来。

李军从派出所回来,母亲丝毫不理会已怀孕两个月的我的苦苦哀求,逼着他立刻搬走。父亲虽然没有说什么,可从他绷着的脸上可以看出,他的态度是和母亲一致的。当天晚上,在极端无助和哀伤中,我流产了……

3、李军搬走不久,母亲就直言不讳地要求因小产正在家休养的我和李军离婚,我却只以为他们是在说气话。

可两个月过去后,父母不仅没有要李军搬回来住的意思,还趁我不在家的时候,把我们房间里的双人床“借”给了他们的朋友。我这才意识到,父母是铁了心要把李军扫地出门了,而理由依然是那么冠冕堂皇:“李军对哥哥行凶不是偶然的。你看,有我们在,他就这么狠心地对哥哥大打出手,一旦我们没了,那不仅仅是哥哥,连你也得被他活活整死。你和哥哥都是我们亲生的孩子,我们要为你们的安全和幸福负责!”

我不愿意离婚。也许不是有哥哥这样一个包袱,我可以有更好的选择。可李军毕竟是我有生以来出现的第一个敢于站到我身边保护我的人,也是第一个给了我安全感的人。我不愿意背弃他,更不愿意离开他!

见团聚无期,我只得在郊区租了一间民房把李军暂时安顿了下来。按照李军的意思,我应该也搬出来。可没等我有所行动,我“为了自己享清福抛下多病的父母和没有自理能力的哥哥不管”的传言就在我工作的单位不胫而走。先是工会负责人以我母亲的老朋友的身份告诫我“父母辛辛苦苦把你养大不容易,年轻人可不能有了爱情就把亲情抛开……”后来行政领导又以父亲老同事和党总支书记的双重身份找我谈话,并语重心长地提醒我“做人呀,还得讲个良心”,而父母也渐渐地从幕后站到了前台:“你敢从家里搬出去,我们就去法院告你遗弃罪!”

我最终也没有从家里搬出来。可我仍对父母抱有幻想:天下没有不疼自己孩子的父母。父母总不会忍心让我们夫妻一辈子这么分着吧?

4、为了避免受到母亲的盘问和奚落,我从不敢在李军那里过夜,只能利用午休或者周末的时间去李军的住处和他团聚,顺便帮他料理一些生活琐事。分居的生活就这样像摩梭人的走婚那样一过就是两年多。

1997年春节前的一天,我母亲的态度突然有了180度大转弯。那天,我下班刚一进门,母亲就迫不及待地说:“小雨,快过年了,我和你爸爸商量过了,还是让李军搬回来住吧,免得你身在曹营心在汉。

今天晚上我和你一块去把他接回来吧。”我虽然对母亲的好意很是怀疑,可一想到夫妻从此可以团聚了,也没有多想……万万没有料到,当我们来到出租屋时,李军正和孙丽丽———那个比他大六岁的房东赤身绞在床上,而门竟没有锁上!此时,我已经又有了两个月的身孕。长时间的颠簸劳累(从我家到李军的住处乘公交车需要40分钟)和强烈的精神刺激使我在当天夜里再一次流产了!

尽管李军的背叛行为让我受到了很大的伤害,可因为觉得他与孙丽丽的关系只是寂寞中的偶然行为,在经过一段痛苦的自我矛盾之后,我还是决定原谅他。

因为小产,我在家休养了将近一个月才上班。这期间,李军没有任何动静。冷战的日子常常让我泪流成河,欲罢不能。终于我提笔给他写了一封信,告诉他:只要他从此和孙丽丽一刀两断,我会不记前嫌和他重归于好。然而,我的妥协与召唤没能唤回李军。他去意已定。1997年5月,我和李军离婚了。

事后我才知道:那个叫孙丽丽的房东是一个民营企业主的遗孀。她有钱,也有房子。只要李军娶了她,她不仅可以让李军从此不必居无定所,还可以出资将李军老家的房子翻盖一新。而事实上,从李军搬进她家的第一天起,她就把李军的失落和窘迫看在眼里,并从此把他当作了进攻的目标。在主动投怀送抱之后,见李军仍然没有和我离婚的意思,她就用匿名电话将李军和她的私情告诉了我的母亲……

离婚给我一直冰雪不化的生活又添了一层霜。随着李军被扫地出门,父母对哥哥的行为的纵容已经到了令我精神崩溃的地步:除了偷看我之外,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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